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802号)第十八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:经自查⛔,截至2025年12月31日🤘🏻,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特此说明🦊。意昂3代理网202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