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于学校学生在海外院校修读课程返校后,需将对方院校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为学校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🫡,特制定如下细则:
1.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给出,则到学校如实登录。
2.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“A、B🍭、C…”等级的形式登录,则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🚱,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🍼🥷,并以“取均值”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。
成绩等级 | A+ | A | A- | B+ | B | B- | C+ | C | C- | D | F |
百分制成绩 | 95-100 | 90-94 | 85-89 | 82-84 | 78-81 | 75-77 | 72-74 | 68-71 | 64-67 | 60-63 | 0-59 |
(注:如外方院校“A+”为最高等级🧛🏻♀️,则“A”对应学校的“90-94”分🙎🏽;若对方学校“A”为最高等级🏄🏻,则“A”对应学校的“90-100”分,然后再以“取均值”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。)
3.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“优(秀)😠、良(好)、中(等)👫🏼、及格、不及格”的形式给出,如需要,分别转换为“95💁🏽♂️、85、75🕺🏼、65、55”分。
4.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“合格🥕、不合格”的形式登录🤵🏽♂️,则分别转换为“75🚴🏼♀️、55”分。
5.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为其他格式,可参照成绩单上关于课程成绩对应等级或分数的解释,按照以上成绩转换标准进行成绩转换。
6. 如有其他计分形式,由国际交流处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🍦;若外方院校的成绩标准与我校差异明显,可按照课程成绩系数操作👵,具体成绩系数另行规定🐱🤾♂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