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公开、公正🤸🏻♂️、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(或器材、软件等)的采购工作🆘,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🏃➡️🟤,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,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,积极参与🔉,并做好成本核算,进行一次性报价🚴🏽♂️。我校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工作原则,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,进行综合评议🤷🏿♂️,择优选购。
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(采购信息编号:BX2016116)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🧑🏻🦽➡️👩🏻🏭,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🧝🏽♀️。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☮️:
1、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。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🦜、开发服务费👩🏼🌾、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;
2🦹🏽♀️、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;
3🚴、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🔂、相关产品资料⏫;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;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“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”的👨👨👧👦,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🥱;
4、付款条件:项目整体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,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。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“银行转帐”方式予以支付🔪。
5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,请与使用部门联系。
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🧜🏼♂️:13918096752;
6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,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。
联系人:仲老师🟰,联系电话✊:021-38284569;
7、请各报价单位在2016年11月10日上午11:00时前🏃➡️,将盖章签字后的“报价单”(详见附件二)🫰,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🪄,邮箱地址:quotation@shmtu.edu.cn;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🧿:BX2016116+公司名称👇🏻。
备注:1.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💀,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2.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,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。
3.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🧑⚕️。
4.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。


